近日,我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准予广西盛思蓝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的通知》(桂科发〔2025〕495号):在已取得猴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的基础上,经专家审核与现场查验,我司符合法定条件,成功获批新增普通环境兔实验的使用许可。
后续我司将严格遵循实验动物管理法规,在既有合规管理基础上,落实兔实验的安全、福利与质量管控,持续提升科研配套能力,合规开展相关工作。